近日,学校组织召开四场座谈会,就《苏州工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分别征求师生代表、民主党派代表、各学院、职能部门代表意见建议。

座谈会由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张根华组织召开,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党委教师工作部、质量管理与发展处负责人参加。4月7日上午,征求师生代表意见建议座谈会分别在东南校区、东湖校区召开。4月9日下午和4月14日上午,征求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代表意见建议座谈会及各学院、职能部门代表意见建议座谈会在东湖校区务本楼一楼大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上,党办校办负责人作《苏州工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与会代表结合各自实际,围绕章程的结构设置、条款内容、文字表述等展开讨论,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张根华总结时对座谈会成效提出了肯定,并对与会代表的建言献策表示了感谢。他指出,大学章程是学校的根本大法,是办学治校的根本依据;章程修订是学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完善内部治理体系的重要抓手。他强调,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学校正式更名“苏州工学院”,进入独立开展研究生教育新阶段,章程修订意义重大,要把握章程修订的重点内容,聚焦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部署要求,将学校章程修订与推进改革发展相结合;要确保章程修订程序规范,做好意见征求,逐条研讨、反复论证。
据悉,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专题部署章程修订工作,要求广泛征集意见,最大限度让广大师生参与章程修订工作,并于4月2日-7日,书面征集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意见。下一步,学校将充分吸收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形成《苏州工学院章程(送审稿)》提交教代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