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校中国清史南方研究院研究员在《清史研究》《西域研究》等人文社科领域高水平期刊发表3篇学术论文。
中国清史南方研究院研究员范金民教授在《清史研究》2025年第5期发表学术论文《清代广东田宅买卖文书“定帖”探析》。文章指出,清代民间田宅买卖,为完成所有权的转移,需要书立自典契、绝卖契、找契、推收契、杜绝契和加找契等各种文书。这一过程和内容,已为学界熟知,既有研究也多是如此展开立论的。然则是否买卖双方一旦合意即会签订正契,直接完成田宅转移过程?在此之前是否需要有些前期准备,以确保一应交割手续的切实落实?如果需要书立相应文书,则与历史上的相关文书,又有何种区别与联系?文章进一步探明清代各地田宅买卖文书的签订步骤及其样式种类,厘明各地田宅买卖的过程,并阐明各地文书的共性。
中国清史南方研究院研究员祁美琴教授在《西域研究》2025年第3期发表学术论文《养民与治疆——南疆“官地”的私有化及其社会意义》。清朝在新疆建立统治后,掌握了大量的“官地”资源。文章考察了南疆“官地”的类别、数量以及私有化的过程,通过对“官地”分配方式、税则制度的分析,明确提出“官地”私有化的标志是升科纳赋和耕地“世业”化。清廷在南疆土地制度安排中具有主导权,这是南疆“官地”私有化的动因所在,更是耕地、田赋不断增加的地权基础。南疆“官地”主要分拨给贫困回众的做法,说明在回疆治理中,清朝践行“养民”“惠民”的政治理念,回众向国家缴纳“田赋”及其“编户齐民”的身份,则揭示了南疆八城“非藩部”的政区属性。
中国清史南方研究院研究员沈秋农教授在《清史研究》2025年第1期发表学术论文《为史家塑像 为精神立碑——读孟东明新著<戴逸传>》。戴逸是在新中国成长起来的第一代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是我国清史研究领域的主要奠基人之一,是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终身成就奖获得者。文章指出,孟东明新著《戴逸传》的成功之处在于三个方面,一是广征博览,精选细裁,悉心构撰,二是脉络清晰,重点突出,亮点鲜明,三是生动叙事,写人写心,求真求实。
此外,中国清史南方研究院研究员张永江教授获批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清史研究专题”委托项目重点项目。
据悉,中国清史南方研究院由中国人民大学、苏州工学院、苏州市、常熟市联合共建,并于2024年11月19日举行签约揭牌仪式。研究院成立以来,已组织举办灾害史研究新时代:中国与世界”学术研讨会、首届中国人文学科年度发展大会“清史与江南史研究前沿”、中国清史南方研究院“衣山讲坛”等学术活动。未来,中国清史南方研究院将按照确定的发展战略方向和目标,持续深化体制机制创新,致力于产生一批有影响力的成果,支撑学科发展和新文科建设,开创国际化新局面,助力苏州和常熟文化教育事业发展,打造高水平研究机构,成为中国清史研究国内外学术交流的重要节点和南方清史研究学术交流的中心。